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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埔鹽鄉設立火化場爭議 縣府將辦民調並尊重民意
彰化縣埔鹽鄉民代表會3日召開臨時會,11名代表全數反對彰化縣政府在埔鹽鄉第一公墓設立火化場。彰化縣政府民政處表示,為了尊重民意,縣府將以民意為依歸,舉辦福興、秀水、埔鹽三鄉鎮區域民調,尊重民意與調查結果,並強調「設立火葬場是做功德、請縣民一起做功德」。
代表會臨時會召開前,數十名埔鹽鄉民聚集在代表會前,自救會會長、廍子村長施來平也進入代表會遞交陳情書。
提案代表施春貴說,該處為埔鹽與福興鄉水源頭,設立火葬場將有汙染水源之虞,且第一公墓距離住宅區不到300公尺,縣府涉嫌違反殯葬法。
埔鹽鄉民代表會主席許文萍表示,縣府要使用公墓地須經過代表會同意,代表都已經反對,又何須再辦民調?認為舉辦三鄉鎮民調,是逼著三鄉鎮民眾選擇其他鄉鎮蓋火葬場,把壞人給他們當。
縣府民政處於會議中再次重申火葬場使用最新設計,不但外觀看不到火化爐,也不會有空氣、噪音、汙水汙染。縣府民政處杜國忠說,設立殯葬設施有一定的流程,目前還在初步構想和溝通階段,沒有定案更無黑箱作業。
他說,都市計畫範圍內劃定為公墓、殯儀館、火化場或骨灰存放設施用地者,也不必受到殯葬法的設置距離限制。但為尊重民意,縣府將以民意為依歸,舉辦福興、秀水、埔鹽三鄉鎮區域民調,尊重民意與調查結果(照片及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臺灣殯葬資訊網》10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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