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殯儀館館長收回扣29萬 一審被判兩年
大陸廬江縣殯葬管理所一名所長,涉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火化設備採購、改造及維修過程中,多次收受回扣29萬餘元,一審法院近日宣判,依貪污罪判處兩年。
陳姓前所長被控涉嫌在2004年擔任廬江縣殯葬管理所所長期間,以單一來源採購方式,向安徽省蚌埠市安華工貿有限公司購買了一台價值42萬元的火化設備。 2005年六、七月間,該公司負責人唐某(另案處理)要求陳姓所長在廬江縣殯葬管理所火化設備採購、改造及維修上給予關照,並允諾按合同總價的10%給予陳某回扣,陳某表示同意。
據了解,從2005年六、七月份至2013年6月,陳某利用其職務便利,在該所火化設備採購、改造及維修過程中,多次收受唐某給予的回扣款計29萬9280元。案發後陳某自動投案,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並退還贓款29萬3千元。
《臺灣殯葬資訊網》10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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