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墓碑、棺木廠商賄款 廣州殯葬服務中心主任判刑5年
廣州市殯葬服務中心原主任黎國慶,被指在2003年至2009年任職期間,收受揭東縣一墓碑廠老闆許某、番禺六福木器廠老闆何某等賄賂款共計118200元,一審被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
行賄的揭東縣墓碑廠老闆許某在證言中稱,他的企業和廣州市殯葬服務中心下屬的新塘華僑公墓、中華永久墓園有業務往來,為和黎國慶搞好關係,賺點錢,數次行賄。
而番禺六福木器廠老闆何某則證實,因其工廠的産品主要銷售對象是廣州市殯葬服務中心,為讓黎國慶給予關照,陸續以各種名義送給黎國慶財物。如當黎國慶去美國考察前,他曾以請其幫忙在美國買東西為藉口送出4000美金;黎國慶的女兒擺喜酒,他又送出8000元作為禮金等。
廣州市海珠區法院一審認定,黎國慶受賄數額已超10萬元,遂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黎國慶不服,提出上訴,黎國慶及其辯護律師提出,部分被指控的受賄款不成立,或為一般紅包利是、人情往來,不應計入受賄金額,該案目前仍在廣州市中院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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