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死亡後,除了留下典範讓親人追思外,其生前所有的動產、不動產等財產和債權、債務由誰來繼承?要怎麼繼承?如何分配?被繼承人是否可以自行分配?由於一般遺產金額龐大,許多遺屬都會想要分得,糾紛自是經常發生!
我們經常會在新聞裡聽到或看到,許多人為了遺產,家人鬧翻情誼,甚且對簿公堂!若留下遺產的死者有知,想必除了感嘆,也應後悔沒有在生前立下遺囑,及早把身後事交待清楚吧!
國人少有寫遺囑或立遺囑的習慣。一則認為自己不是大官富賈,沒有多少財產留給子孫,幹嘛寫遺囑!再則寫遺囑好似預言自己要死了,很不吉利!三則我的子孫應該很孝順,不至於為了財產而鬩牆吧!當然,還有其他許多理由,就是不寫遺囑,不立遺囑!
然而,隨著觀念的改變,以及資訊的豐富多元,許多人也漸漸有想要在生前立遺囑。趁現在意識清楚時候,把身後事交待妥當,避免日後家人或子女發生糾紛!
但是,遺囑要怎麼寫?什麼樣的遺囑才是有效?家人或子女會遵照我的遺囑,處理我的遺產,辦理我的後事嗎?
還有,對於親人留下的遺產,誰有權利繼承?順序為何?怎麼繼承?如果留下龐大的債務要怎麼辦?
有關繼承與遺囑等問題,其實都有法律條文規定。吾人若能瞭解相關法令,及早做好身後準備,死後也就沒有那麼多牽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