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病患兩度身體不適,分別前往林口長庚及壢新醫院急診,但兩醫院的急診室醫師,卻未注意到胸部X光異樣,也沒進一步詢問身體狀況,導致這名病患因延誤治療、主動脈剝離死亡。台灣高等法院26日依業務過失致罪判處四名醫師各有期徒刑五月,得易科罰金。
據該名提出告訴的死亡病患家人控稱,黃姓男子於2009年6月6日凌晨,腹痛到林口長庚掛急診,由醫師洪國泰安排抽血、心電圖及胸部X光攝影檢查;胸部X光報告顯示黃右下肺葉有病灶,且為明顯的胸主動脈剝離,但洪沒詳細詢問病史及身體狀況,僅開立胃藥讓黃回家。
隔日凌晨,黃腹痛輻射到背部,到平鎮壢新醫院急診;朱海慶和王振宇醫師抽血檢查,開立止痛消炎藥及靜脈注射,再由金霍歌醫師接手診治;金建議安排內視鏡及到腸胃科門診追蹤,讓黃回家。黃回家一個多小時後,因主動脈剝離休克死亡。
黃妻認為醫師草率,急診好幾次,幾位醫師只說「所有檢查都很正常」、「都沒有問題」、「不用住院」,是腸胃方面問題。
法院認為,依據醫事鑑定,病患胸部X光顯示有胸部主動脈擴張異狀,洪國泰醫師沒進一步詢問病史及檢查身體,壢新三名醫師也沒作其他積極診治,導致病患延誤治療時機,四名急診醫師的過失與病患死亡有因果關係。
林口長庚醫院表示,洪醫師已離職,院方收到判決書後會了解判決內容,若研判不會勝訴,會尊重判決並協助易科罰金;壢新醫院表示,醫院已盡最大努力,該做的檢查都做了,也建議轉診到醫學中心,黃姓病患第二次到院時,醫生詳加檢查並留院觀察,怎麼說得上草率。院方將替三名醫師上訴。
發布日期:10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