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契約解約扣20%違約金有理 婦人申訴消保官協商破裂
新北市一名婦人分期付款購買生前契約,後因沒錢續繳而終止契約,結果被業者扣款20%。婦人憤而向消保官申訴,消保官認業者有理,雙方協商破裂,只能訴諸訴訟解決。
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表示,民眾可以購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為自己的「終」身大事做準備,但也應審酌己身財力是否有能力負荷。並且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是未雨綢繆身後事,不是投資型商品,不適合抱著投資的心態購買。
據了解,這名63歲的婦人花5萬5千元加入直銷公司,分期付款購買15萬元的生前殯葬契約,繳了3萬多元無力續繳,要求解約及全額退費,但禮儀公司要依法扣2成費用3萬元。婦人憤而向消保官申訴,因業者主張有理,協商破裂。
消保官指出,依殯葬管理條例,生前契約是約定由殯葬業者於消費者本人死亡後,提供一定規模的殯葬服務,業者在提供服務前,需將75%的預收費用交付信託。消費者可以在簽約後14天內不附理由反悔解約,14天後解約業者可扣除最高不逾契約總價20%的費用作為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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