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山區一塊上千坪墓園多年前被投資公司收購,由於土地上仍有墳墓無法開發,建商未與墓主後代溝通,多次申請遷墓亦遭市府駁回,卻私自遷移土地上的42門墳墓,日前被墓主後代向法院提告,控訴地主涉嫌侵害墳墓屍體罪。對此,業者解釋因已公告3年要求遷墓,卻聯絡不上後代,才轉放納骨塔。
據了解,引起爭議的墓園在文山區福興路山坡地上,佔地1500坪,百年前分屬多名地主所有,當時陸續埋葬先人,政府14年前變更為建地標售,被一家投資公司買下。該公司以三年前即張貼公告,希望墓主後代主動遷墓,不少人陸續遷出,僅剩42門未遷,因遲遲無法聯絡上後代,才於上月初主動將骨骸轉存放於新店區一處納骨塔,並貼公告留下聯絡方式。
但遭遷墓的一名黃姓墓主後代卻表示,他的太祖父是清朝明經進士,埋葬該地近130年,他聘僱專人管理墓園,上月初經人告知墓園被破壞,趕往察看才發現地主在圍籬外張貼公告,要他們主動聯絡,而祖墳已成斷垣殘壁。他憤而向法院控告業主涉嫌侵害墳墓屍體罪。
據台北市殯葬管理處墓政管理課表示,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公墓內的墳墓棺柩、屍體或骨骸,未經主管機關核發起掘許可證明不得起掘,擅自拆遷將面臨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地主多次提出遷墓申請,但這些墳墓都是有主墓,調查發現地主未與墓主後代溝通,才駁回其遷墓申請。
發布日期:10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