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烏來地區的泰雅族下盆部落潘姓原住民,去年2月母親病故,他依泰雅族傳統,將母親葬在部落附近,結果被林務局指控竊佔國土及違反森林法,並遭檢察官起訴。但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該墓地屬原住民傳統領域,且被告依族人傳統埋葬親人,沒有濫葬,也未影響森林資源保育,判決無罪。
潘姓原住民向法官陳述,泰雅族的習俗,人死後必須和祖先葬在一起,才能回到祖靈身邊。他的家人和族人都是葬在這個地方,怎會有違法?
法官傳喚當地族人及長者,也都證明該墓地從民國54年開始,就已是族人的公共墓地,許多過世的族人都葬在此地,這是泰雅族人的傳統。
法官也查出,新北市政府12年前就計畫把該地變更為公墓用地,但拖延迄今仍未變更。且烏來地區泰雅族各部落都有自己部落所屬的傳統墓葬用地,唯獨下盆部落沒有。
法官審理後認為,潘姓原住民在泰雅族的傳統領域,依傳統把母親埋葬在族先埋葬的地方,使用傳統用地,並非濫葬,沒有違反森林法,更無竊占國土之情形,因此判決無罪。
臺北地院法官從原住民傳統領域、傳統習俗及傳統文化等方面思考,做出這項無罪判決,不僅是國內原住民在部落埋葬親人被判無罪的首例,未來也會成為類似案件的指標性案例。
發布日期:102/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