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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選縣長應有言論高容忍度 張貼劉政鴻靈堂合成像判無罪

 

因不滿苗栗縣長劉政鴻強拆大埔4拆遷戶,公民記者傅東森與反瘋車自救會成員葉天鴻在網路上繪製、轉貼劉政鴻靈堂的合成圖像,被劉政鴻控告公然侮辱,苗栗地院審理後昨天一審判決無罪。

 

傅東森是以合成圖像方式,在網路上張貼有劉政鴻遺照及「魚肉鄉民豺狼治國」、「因果報應遺臭萬年」輓聯的靈堂和告別會場圖片,葉天鴻等1000多人轉貼。

 

法官認為,傅、葉二人繪製、轉貼劉政鴻靈堂合成圖像,目的是要喚起大眾對公共事務的注意,並非要貶損劉的名義。合成照中之輓聯文字,與民間一般告別式輓聯詞句不同,一般人可以理解不是劉的靈堂。文字雖有揶揄、諷刺意思,但仍未超出意見表達範疇。而劉的縣長施作,也是可受公評的事項。

 

法官也指出,劉政鴻是民選縣長,代表政府與人民溝通的角色,對於言論容忍程度,應高於一般人才符合憲法保障言論自由,達成人民監督政府的目的。

 

綜合以上理由,判決傅東森、葉天鴻二人無罪。

 

《臺灣殯葬資訊網》10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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