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往生互助會糾紛多 民眾應留意自身權益
中南部有不少團體推出「老人往生互助會」,聲稱繳費會員往生後,家屬能領回一筆相當的金額,但因缺乏規範,經常在給付階段衍生糾紛。有意參加互助會的老人或親屬應小心留意自身的權益。
曾參加類似互助會的陳姓男子說,當初是朋友邀約入會,由於對方保證往生後能領回本金,因此他把入會當儲蓄,還邀親友加入。參加辦法是每月有幾位會員往生,以往生人數乘以一百元,就是要繳的費用,但也有採固定月費制。
以母親名義入會的李姓男子表示,他參加的是固定月費制,每月繳2000元,四年下來共繳九萬多元,但母親過世後他卻只拿回五萬多元,抗議反應也無效,早知如此,當初他根本不會參加。他認為,若沒有妥善管理,給付制度就會被任意更改,吃虧的還是會員。
台北市江小姐去年以母親的名義,加入有立案的「同心圓功德會」的老人「往生互助會」,每月繳交2200元,二年來繳交五萬多元會費,當初會方人員說,入會滿一個月到一年會員往生,有六千到九萬五千元的固定奠儀,如果繳費滿一年到一年半,可領到十一萬零七百元的結緣善款,但日前她卻得知若會員往生只能領二萬多元「結緣善款」時,質疑互助會違反當初約定,因此日前已向板橋地院提告,要求全額退款。
「同心圓功德會」會方人員聲稱,是因死亡人數遽增,才會造成理賠金額不足,但據江小姐了解發現,該會默許會員以沒有親屬關係卻病危的人入會,才會出現大量身故會員請領喪葬費,功德會還藉此賺取十八%服務費。
還有一位陳姓婦人說,據她所知類似的互助會不僅可以自己入會,還可以「別人」名義入會,一旦入會者往生,就能領取給付金。刑事局近年曾查獲類似違法吸金案,有男子為一名老人加入七個會,老人去世時,男子拿回逾兩百萬元慰問金。
老人往生互助會所衍生的糾紛,多是在給付階段,由於牽涉金融管理、保險等業務,長期處於灰色地帶。內政部去年已頒布「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加強管理,以台中市為例,目前受理多件立案團體登記辦理往生互助業務,但均在審查中,民眾入會仍需留意自身權益。若參與往生互助會遇到問題,可向法院提告或向社會局舉發,會轉交檢警調查。
《臺灣殯葬資訊網》1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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