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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若約定凶宅範圍 有法律效用

 

依照內政部的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建物或附屬建物,也就是房子專有部分不得發生凶殺、自殺案件,但若雙方簽約時有另行約定同棟其他樓層,包含上下左右均不能有凶殺或自殺,此約定將有效,若意外購買可要求解約退款。

 

新北市一位黃小姐去年第一次買房子,簽約時特別跟房仲交代,上下左右都不能有凶殺或自殺案發生過,才剛交付325萬後,卻從鄰居口中得知頂樓曾有人跳樓,憤而提告解約。

 

一般民眾買房最怕買到凶宅,原本依照內政部公布的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保障的是建物或附屬建物,也就是房子專有部分不得發生凶殺、自殺案件,並不包含公設,不過此案是雙方約定,同棟其他樓層包含上下左右均不能有凶殺或自殺,法官根據黃小姐和房仲間的通聯,認定約定有效,判黃小姐可以解約退錢,全案還可上訴。

 

《臺灣殯葬資訊網》10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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