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近日接連發生復航澎湖空難、高雄氣爆等重大災難,造成嚴重傷亡,為向亡者致哀,行政院通令全國各機關今(5日)起下半旗3天悼念。
今天清晨,總統府、行政院行政大樓升旗時,警衛隊升旗手將國旗升至其桿頂端後,再下降至旗身橫長二分之一處。下午降旗時,降旗手則會將國旗升至其桿頂端處後,在徐徐降下。
臺灣過去也曾因重大災難而下半旗哀悼的情形:民國88年921大地震造成重大傷亡,全國於9月23日至25日下半旗3天。民國98年8月8日莫拉克風災,當年8月22日至24日全國各機關也都下半旗3天哀悼。
依據「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規定,因天然或人為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依災害類別,由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決定下半旗之日期及期間,並由行政院通函相關機關轉知所屬機關(構)、公立學校或所轄地方政府依規定辦理。(照片來源:中央社)
《臺灣殯葬資訊網》103/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