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一名陳姓老阿嬤,因思念過世多年的丈夫,希望完成「冠夫姓」心願,經臺北市中正戶政事務所查詢舊法及向內政部請示後,終於圓夢。
民政局指出,已高齡90餘歲的陳姓老阿嬤為傳統女性,在較古早的時代認為自己嫁入夫家就應該冠上夫姓,且其對過世數十年的先生仍思念不已,希望透過一些方法表達自己的感情,才在多年前萌生冠夫姓的念頭,並於今年3月,由女兒代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中正戶政事務所說明,按現行民法、姓名條例等規定,冠姓應由雙方約定。陳女士第1次申請,因法律適用問題而無法受理。今年4月陳女士再次提出申請,經考量陳女冠姓原因,並確認其意願後,才正式受理此案。
民政局說,早期民法未修正前,以冠夫姓為原則,另有約定才不冠姓。中正戶政事務所以此相關資料向內政部請示,經多番努力及根據內政部回復解釋,認為陳女士可適用舊法冠上夫姓,立即協助辦理冠姓手續,讓為此事懸念多年的陳老阿嬤終於如願。
中正戶政事務所主任林聰明說,此案例相當特殊,包括歷經法律修正及適用問題,雖然戶政事務所無法在第一時間完成案件,但基於重視民眾需求,都會透過各種途徑,站在民眾立場協助爭取。
《臺灣殯葬資訊網》103/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