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進塔吉課表」背面空白處請對方移車挨告 殯葬男獲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桃園市一名楊姓女子,去年8月16日晚間11時,將小客車緊貼停放在涂姓男子(39歲)的停車位邊,因影響出入,涂男隨手拿來紙張寫下「麻煩車主,能否將車子稍往牆壁這邊移動,將心比心,大家方便」,並張貼在楊女座車擋風玻璃上。事後楊女發現字條的背面竟是「喪事用進塔吉課表」,心裏覺得毛毛的,對涂男提出恐嚇告訴。
涂男於檢方偵訊時表示,他從事殯葬業,當時只是想單純地請對方移車,沒想那麼多,就順手拿了張紙寫下留言,他與楊女並不認識,沒有恐嚇之意。桃園地檢署偵結,認為涂男供詞有理,予以不起訴處分。
《臺灣殯葬資訊網》10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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