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一家禮儀社在協助喪家舉行告別式時,因未取得授權而播放「心情」與「河邊春夢」樂曲,經樂曲著作權所有人「臺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蒐證後提告,殯葬業者王姓男子與鄭姓女子被檢察官依違反著作權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王姓男子與鄭姓女子去年6月間接受許姓喪家委託辦理喪事,並在臺北市立第一殯儀館舉行告別式。在告別式上,因播放「心情」與「河邊春夢」兩首樂曲,被「臺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在旁蒐證後提告。
案經檢察官調查,根據告訴人的蒐證光碟,在傳喚許姓家屬作證及王、鄭二人坦承未取得許可播放這兩首樂曲的供詞,認定王、鄭二人違反著作權法提起公訴。
《臺灣殯葬資訊網》10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