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光彩促進會榮譽會長駱宏賓日前拜會前行政院長郝柏村,希望基於人道考量,藉由兩岸民間力量,共同挖掘共軍骨骸移靈大陸。對此,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共軍遺骸遷葬事宜在程序上須依《殯葬管理條例》法規行事,並由大陸事務委員會協助金門縣政府處理相關事宜。
駱宏賓表示,兩岸目前不論是官方或民間往返已十分頻繁,金門也從過去的戰地發展成和平廣場。對於埋在古寧頭沙灘下約4000多具戰死共軍骨骸,應該給予人道、公正的對待。因郝柏村曾參與古寧頭戰役目前仍健在的將領之一,因此特別拜會,希望他可以扮演領頭羊的角色發聲。
據駱宏賓轉述,郝柏村承諾這是好事願全力支持,並提出成立「兩岸抗日紀念協會」,推薦由黃埔軍校同學會總會長胡筑生中將組建,由國軍退休將領或子女,以及其他有志之士組成,他願意擔任總顧問一職,藉著兩岸民間單位一起促成骨骸移靈。
國防部說,古寧頭共軍遺骸遷葬回大陸,事涉國共內戰敏感議題,國防部不便參與、協助,甚至評論。但羅紹和說,古寧頭陣亡共軍遺骸之地已非管制區,按照我國《殯葬管理條例》法規,共軍遺骸可由金門縣政府公告3個月,再由陣亡共軍家屬前來申請挖掘。此過程事涉兩岸事務,應由陸委會協助金門縣政府行事。
根據內政部民政司於民國101年公布的《總統令:修正公布殯葬管理條例105條條文》第30條: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對轄區內公立公墓內或其他公有土地上之無主墳墓,得經公告3個月確認後,予以起掘為必要處理後,火化或存放於骨灰(骸)存放設施。
《臺灣殯葬資訊網》104/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