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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質疑生前契約資金無人管 殯葬業:委員,你錯了!

龍巖公司董事長李世聰有意增資購買彰銀股票,昨天引起立委質疑其資金來源,並認為殯葬業販售生前契約無法可管,揚言立法管理。今天許多殯葬業者與龍巖公司不約而同,列舉《殯葬管理條例》相關條款,齊聲反駁「委員,你錯了!」

據《經濟日報》報導,立法委員費鴻泰昨天上午質詢指出,龍巖董事長李世聰持有彰銀9%多的股權,並打算繼續增資到15%,若加上台新金的勢力,屆時公股就可能失去彰銀的經營權。

費鴻泰表示,龍巖收購彰銀股票的錢「從哪裡來」?要求財政部要查清楚。他並且質疑,如果這些錢是來自龍巖販售生前契約,則屬購買者為身後做準備的費用,不屬龍巖所有,應該和銀行存款一樣,視為負債。

報導指出,費鴻泰想推動立法,監管殯葬業的資金運用,特別是預售靈骨塔所收的錢,數目相當可觀,政府不能放縱而沒有管制。

對於費鴻泰委員的言論,隨即引來殯葬業界的議論,紛紛指出內政部早在民國91年《殯葬管理條例》立法時,就把殯葬業販售生前契約的預收款列為重點管理項目。不僅殯葬業販售生前契約的資格有高門檻限制,販售生前契約所得75%也要強制信託。101年修訂法規時,相關條件限制更加嚴峻,更連信託後資金的運用範圍都有明文規定與限制。

昨天龍巖公司也立即發出澄清聲明,指內政部頒布之《殯葬管理條例》第51條、第52條,對殯葬服務業販售生前契約預收之費用,都有明確管理和運用規範,且龍巖公司生前契約信託資金有74億餘元,並未投資彰銀股票。

《臺灣殯葬資訊網》10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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