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女警陳明慧2日在執勤時,追捕酒駕車輛發生車禍,造成顱內出血,經搶救無效,昨天下午拔管離世。她的遺體運到殯儀館前,家屬特地為她換穿警服,並繞行生前服務的大埔派出所,全體同仁列隊向她致敬,並告訴她「任務結束了!」
31歲的陳明慧是桃園市龜山分局大埔派出所女警,2日凌晨與同事涂毓修開車追捕酒駕車輛時,不慎撞到路樹車禍,造成顱內出血昏迷,雖經醫護人員全力搶救,男友替她戴上婚戒,眾人集氣祈福,但仍多重器官嚴重衰竭,家屬不忍她受苦,昨天下午同意拔管,英勇殉職。
因為陳明慧是在值勤時受傷殉職,家屬為她換上警服,晚間遺體送至板橋殯儀館前,特別繞行經過大埔派出所,全體昔日同仁列隊含淚向她敬禮致敬,分局長也高喊「任務結束了!」眾人為之鼻酸。
龜山分局表示,將協助家屬後續的喪葬事宜。而陳明慧「因公死亡」至少有900萬元撫卹。若報請銓敘部核定為「因公殉職」,則可得到1800萬元撫卹。
《臺灣殯葬資訊網》10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