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葬在臺灣推行15年,民眾接受度超乎地方政府預期,包括桃園、臺中、高雄等許多縣市自然葬區都出現滿額情況,積極再規畫新葬區。並且,自然葬觀念也突破地區藩籬,中南部民眾接受度不亞於北部。
民國91年《殯葬管理條例》施行,內政部開始推行自然葬政策。翌年,臺北市富德公墓樹葬區率先試行,逐步推動樹葬、海葬、花葬等自然葬。目前臺灣已有31處自然葬墓區(29處公墓內,2處公墓外),另有北部北北桃基4縣市和中部中彰投苗等兩地區的公辦海葬每年定期實施。
臺中市大坑的「歸思園」樹葬區規畫有576個樹穴位,95年啟用後,5年即告用罄,是最早滿額的樹葬區,目前已在神岡區增闢「崇璞園」樹葬區。
高雄市有旗山和燕巢兩處共1400個樹葬穴位,目前也都全數用完,目前正規畫在茄萣區再闢樹葬區,提供民眾使用。
桃園市楊梅區的「桂花園」102年啟用,4年600個樹穴位即額滿,目前也趕在清明節前,啟用蘆竹的新樹葬區。
北、中、南地區樹葬區相繼額滿,令許多人感到詫異,臺灣民眾對樹葬、花葬、海葬等自然葬法接受度與施行率都超乎預期。尤其是中南部地區,連保守的嘉義縣中埔鄉「先賢紀念園區」的樹葬區甫啟用沒多久,480個樹葬穴位很快就使用了312個。許多地方政府民政單位原本都不看好當地自然葬的施行,但實際結果都讓他們大吃一驚,樹葬區額滿情形逼得墓政單為要趕工增闢新葬區。
不僅臺灣西半部,東部的臺東、花蓮也有很不錯的成績,臺東三處樹葬區有500多人使用。花蓮2處樹葬區,也已有300人使用。目前全臺灣已有3萬2千多人選擇樹葬、花葬或灑葬,1630人選擇海葬。自然葬似乎已成為現代人殯葬的「潮選擇」。
《臺灣殯葬資訊網》106/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