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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附設簡易奠祭設施 各縣市殯葬業連署反對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規定,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將於今年6月30日以後停止營運,並應恢復成單純的太平間使用。不過,仍有立委對此部分表達關切,提案要求太平間可以設置簡易的奠、祭設施,延續太平間「準殯儀館」的做法。

這項提案,將於明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不過,各地殯葬業者聞訊,紛紛強烈表達法對意見,並由葬儀全國聯合會、殯葬設施全國聯合會及各縣市殯葬公會、殯葬設施公會共同連署,阻止好不容易修正的法案被「反修正」!

民國91年制定《殯葬管理條例》時,內政部為讓少部分附設於醫院太平間的禮廳合法化,訂定出「醫院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的條文,結果全國各醫院都比照辦理,將醫院太平間充當殯儀館委外經營,每年坐收上千萬元的權利金,讓醫院不只是醫病的地方,也成為告別式的舉辦場所,醫院被譏「病人醫死了,更有錢賺!」

對於這項的法條,全國殯葬業者始終表示反對,92年初即在立院召開公聽會。幾經多次表達意見,終於民國101年《殯葬管理條例》大幅度修正時,把該條文修正為醫院「不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而原有設施得使用至106年6月30日的落日條款。

儘管只剩下2個多月,醫院的殮、殯、奠、祭設施就不能使用,衛福部也於日前預告廢止《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管理辦法》,但仍有立委以現有設施不足,撫慰家屬悲傷心情等理由,提案修正醫院不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的法條,開放醫院太平間得附設「簡易奠祭設施」,讓醫院再恢復成「準殯儀館」的形式。這項修正提案將於明天的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

許多殯葬業者獲悉醫院不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的法案仍有利益團體企圖透過立委翻案,也趕緊通知全國各地業者發起連署書,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表達反對立場。葬儀全國聯合會認為,開放簡易奠祭設施,就等於為醫院附設殯儀館開一扇後門,他們絕不會讓好不容易修正的法條被反修正。(照片來源:網路)

《臺灣殯葬資訊網》10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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