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新北市墓政人員傳出集體包庇殯葬業者違法修墓下葬,並涉嫌收賄,案經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進行偵辦,3日兵分33路搜索,約談歐陽、陳姓等7名涉案課員、11名殯葬業者及家屬共29人到案,並漏夜偵訊,訊後分別飭回或交保。
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包括土葬、遺骨起掘(即撿骨)及墳墓修繕,須先向台北、新北市殯葬處墓政管理課申請備查,且墳墓修繕僅得依原墳墓形式修繕,不得增加高度或擴大面積,違者至少可處3至15萬罰鍰,還可要求限期改善,屆時未改善,可按次處罰。
檢方獲報,2015年9月至今年3月,台北、新北市殯葬處墓政管理課多名承辦課員,放水護航,甚至向業者索賄,以每案收受1至3萬不等賄款,涉案課員為掩人耳目,與業者相約車上或公墓、靈骨塔附近暗處交錢,涉嫌貪汙、圖利,目前已掌握20多件不法案件,地區包括台北市陽明山公墓、木柵富德公墓、新北市多處墓地。
檢調3日兵分33路,帶回雙北市殯葬處供7名公務員,其中集中在台北市的富德公墓,因為現行土葬規定嚴格,業者乾脆開挖老舊墳墓,假修繕,真下葬,並且以每件1~30000元的代價,行賄公墓的巡山員,躲避追查。
北檢因見大台北地區未經許可的土葬、骨骸起掘或墳墓修繕之違規行為日益嚴重,除破壞山坡地水土保持,亦嚴重影響市容,追查發現,疑有殯葬處人員涉嫌長期包庇。根據媒體報導,部分涉案課員為避免其他殯葬同業檢舉,還教導業者在墓碑上噴黑漆,遮掩修墓日期。
對於傳出貪瀆弊案,北市民政局殯葬處長黃雯婷表示,配合調查,並指本案應視為個案,該處正待調查結果進行查處;新北市殯葬處長楊薏霖也說,初步了解,2名公墓管理員及巡山員是中和公所臨時雇用人員,該處將全力配合偵辦。
《臺灣殯葬資訊網》10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