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4歲陳姓婦人本月29日因下樓梯跌倒,導致顱內出血,31日清晨過世。陳婦家屬同意捐出死者皮膚、眼角膜、骨骼,其中,皮膚包含前胸到腹部,大、小腿的皮膚,由三軍總醫院帶回,為204兵工廠嚴重灼傷的士兵做為皮膚移植之用。
署立桃園醫院社工室主任黃齡慧說,陳姓婦人住院後一直靠升壓劑、強心劑維持生命現象,不適合心、肺、肝、腎等器官移植,經醫生建議後,只針對死亡後6小時內可摘取的器官,包含皮膚、骨骼、眼角膜進行器官捐贈。皮膚部分,由署桃聯絡三總前來摘除,做為204兵工廠灼傷人員之用。
台大、三總及新光醫院也於10點鐘趕到醫院,其中,除皮膚由三總帶回外,骨骼則由台大摘除後帶回「台大骨銀行」保存,眼角膜則是透過「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進行配對,由新光醫院帶回院內移植。
三總說,燒燙傷面積11%的士官長張俊德,31日上午進行植皮手術,燒燙傷面積達55%的上士黃銀裕,原訂要進行植皮手術,但由於肺部發炎、血氧值下降,因而暫緩手術。而士官長張俊德燒燙傷集中於胸部與臉部,主要取自己的大腿皮膚部分進行植皮手術,術後若情況穩定,便有機會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