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大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將於本月底使用期滿。不過,仍有部分既得利益者假藉各種名義,透過民意代表向中央或地方政府施壓,要求延長使用期限。立委盧秀燕表示,基於保護喪家權益,維護公平正義,政府不應屈從,民意代表也不要淪為利益集團打手。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規定,醫院不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原有設施僅能使用至本月底。從7月1日起,醫院就應回歸「醫療」本業,不得再涉及殯葬業務。
不過,從去年開始,就有部分既得利益者假藉「現有殯葬設施不足」、「維護喪家權益」等各種名義,透過立委及地方民意代表,分別向內政部及地方縣市政府施壓,要求開啟特例,放寬醫院得繼續使用殮、殯、奠、祭設施。
對殯葬法規與實務有深入了解的立委盧秀燕,日前在臺中市出席全國殯葬業者的會議時,就詳細分析過去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的弊端,並疾呼醫院應該回歸醫療本業,分清醫療和殯葬業務的本質不同。
盧秀燕表示,醫院以鉅額權利金將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委託特定禮儀公司經營,讓這些特定禮儀公司獨攬醫院死亡病患的喪葬後事,利用家屬資訊不對等,無法比較的情形下獲得殯葬生意,形同醫院聯手殯葬財團侵害死亡病患家屬的權益,也讓殯葬市場失去公平正義。
她說,「醫院不能一手賺病人的醫療費,一旦醫死人了,另一隻手還要和殯葬業者瓜分死亡病患的喪葬費。」
盧秀燕指出,依據《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殮、殯、奠、祭等殯儀館設施不是要距離學校、醫院一定的距離嗎?怎麼可以又在醫院內部設立等同殯儀館的殮、殯、奠、祭設施?
盧秀燕的發言,獲得在場全國各地殯葬業者的叫好,肯定他她殯葬法規與實務的深入了解,說出醫院附設殯葬設施的矛盾與殯葬業者的當前困境。
《臺灣殯葬資訊網》10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