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一名郭姓男子,因父親生前一再向他要錢還賭債,遭父親斥責時還回嘴稱不幫他送終。老父傷透了心,臨終前叮囑「遺產不分給他」。父親過世後,郭姓男子真的沒送終,案經訴訟,法官認定他不孝,判他不能繼承父親千萬遺產,由媽媽和弟弟繼承。
桃園地院調查,郭姓男子因好賭,積欠不少錢,父親生前即不斷以黑道追殺、會被埋掉等理由要錢,前後十多次,每次數萬元到30多萬元不等。要不到錢就用髒話罵父親,連他自己的兒子都看不下去,要祖父別再給錢,結果也被持刀追砍,因兒子跑得快,沒被砍到。
八年前,郭男再開口找老父要了80萬元,父親對他說「這是最後一次,以後遺產沒你的分」,他回說「那以後也不給你送終」,拿到錢後就消失。郭父為了躲他,搬到小兒子家住,臨終前當著妻兒面前說「他不孝,以後遺產不給他」。今年5月間,老先生過世,郭姓男子未參加父親告別式。郭的胞弟遵從父親遺願,以哥哥未盡孝,打官司確認繼承權不存在。
法院審理時,郭姓男子未曾出庭,郭的妹妹作證說,哥哥沒工作又愛賭,連大嫂和兒子都是父親在養,哥哥找父親要錢時,又跪又哭又鬧,沒錢「什麼惡毒的話都講得出來」,甚至說「爸死了也不送到山頭」,父親傷心不已。
法官認定郭姓男子對父親有重大侮辱,忤逆未盡孝,雖然老先生沒留遺囑,但臨終囑付妻兒「遺產不給他」仍然有效,判郭姓男子不能繼承遺產。桃園地院家事庭法官鄭新後指出,不盡孝,遺產繼承權可能被親生父母剝奪,預立遺囑和臨終遺言可以制裁不孝的子女,讓兒女知道遺產不是非給你們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