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10月公告後龍鎮福祿壽殯葬園區「有條件」啟用,引發地方居民及環保團體質疑縣府有違法包庇廠商之嫌,且影響石虎生態環境爭議仍多,昨天到縣府抗議,要求廢照。
「火葬場滾出後龍自救會」會長許金福、後龍鎮龍坑里長郭貴輝以及苗栗縣自然生態學會、苗栗縣海岸環境發展協會等約20名成員,昨天在苗栗縣政府前廣場舉牌抗議,要求廢止福祿壽殯葬園區的使用執照,縣議員陳光軒也到場聲援,眾人在高呼口號、表達訴求後離去,過程平和。
郭貴輝指出,福祿壽殯葬園區4級坡以下面積僅17公頃,未達此案促參契約規定的20公頃,縣府卻准予分期開發,請廠商於後續第2期開發時,補進3.96公頃綠化土地,並於10月13日公告園區「有條件」啟用,有違反促參法之嫌。
郭貴輝說,福祿壽殯葬園區號稱東南亞最大,但包括與學校距離、開發範圍影響石虎棲地等爭議甚多,縣府不應草率發照,「如有合法疑慮的部分都採『有條件』通過,那還需要殯葬法規嗎?」質疑縣府包庇,讓廠商安全過關。
郭貴輝等人主張縣府應立即廢止使用執照,先前所做環評也應屬無效,要求待程序完備後,才能允許廠商營業,否則不排除發動環評無效之訴,並控告縣府相關人員行政怠惰疏失。
苗栗縣民政處生命事業科科長竺學致指出,園區分2期開發,第1期主要殯葬設施於民國105年9月取得使用執照,經內政部函示得依計畫內容分期申請啟用,業者申請啟用時,也檢送第2期綠化土地清冊、租地契約、法院公證書等,整體開發面積符合4級坡以下面積達20公頃規定,也符合促參契約規範。
縣府也發出聲明強調,福祿壽殯葬園區送審同時,縣內各公私立納骨塔也同時送件啟用,審查標準一致,並未獨厚任何特定業者。此案除經苗栗縣議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審視,針對園區環境影響爭議,最高行政法院105年7月也判決縣府勝訴,各項申請流程皆符合公開、透明,一切依法行政絕無不法。
《臺灣殯葬資訊網》10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