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家殯葬業者受委託處理懷孕18周流產胎兒的後事,事後配合處理的工作人員卻將胎兒放入箱子內,棄置在國光橋下,經釣客發現報警處理,業者雖立即率處理人員登門向胎兒父母致歉,但已造成胎兒父母二度傷害,胎兒媽媽十分悲憤,29日晚於網路爆料公社揭發整個事情經過,並希望醫院和業者負起責任,避免憾事再發生。
這名傷心又氣憤的媽媽在爆料公社發文,指她妊娠18週流產,本月27日在大里仁愛醫院安胎失敗,把未成形的胎兒交給醫院合作的葬儀社安葬,葬儀社告知會替寶寶請師父誦經並深葬,收取3500元費用。 沒想到,過沒幾天,葬儀社的人登門拜訪,帶著處理的工作人員向這位媽媽的先生跪著道歉,「他們將我的寶寶裝箱丟棄在大里興大康橋溪中,被民眾發現後報警,要我先生原諒他,說他們會好好幫我的寶寶做法會超度什麼的」。
案經發現民眾報警後,做筆錄才知道,12月27日上午,嬰屍被民眾發現,該民眾表示,他看到一個箱子上有蓮花圖案,覺得很奇怪,打開來看,發現有玩具與娃娃,還有一個小嬰兒遺體;民眾見狀後報警,追查後,才發現是爆料者的寶寶。
發文中痛批,醫院說他們與該禮儀社合作很久,而禮儀社則推說是打電話委託一名人力仲介處理,人力仲介請「丟棄寶寶」的年輕人處理,但夫妻兩質疑,「醫院都沒有責任嗎?葬儀社業者一點專業與責任都沒有,寶寶被隨便丟棄也不清楚不是很誇張嗎?」
大里仁愛醫院向媒體表示,依規定18週胎兒是以醫療廢棄物處理,24週才需要相驗,但許多家屬希望以處理人的後事方式處理,基於人性考量,才會委由合作的葬儀社處理,只是沒想到葬儀社把胎兒丟進橋下溪中,院方已被環保局開罰,也決定與葬儀社解約。
警方表示,該起案件發生在27日清晨,小嬰兒屍體被人發現,循線追查及調閱監視器,並詢問轄區的醫院科,才發現是大里仁愛醫院委託葬儀社處理一位未成形的嬰兒,葬儀社則委託人力仲介處理,人力仲介忙著去別的地方上班,竟將胚胎包裹在箱子,從國光橋下丟下,流到康橋,被人發現。
對此,台中市政府民政局長周永鴻指出,業者之前無不良紀錄,隨意遺棄未成形胎兒是否違反刑法已派員調查中,因已進入司法程序無法對外說明,一旦責任確定,將從重處置,除了評鑑記點扣分、公告不良廠商,但也提醒民眾委託後事,可上生命禮儀管理處官網,查詢參考優良業者與評鑑公告。
台中市環保局經初步調查認為,18週胎兒屬於醫療廢棄物,醫院卻未交由專門合法處理業者處置,涉違反廢清法,最重可開罰30萬,葬儀社也違反該法並觸及刑責,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
《臺灣殯葬資訊網》10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