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遺體火化率已達90%,但各縣市火化場的分布卻不平均。臺南市、花蓮縣各有4處火化場,而彰化縣與嘉義縣則沒有火化場設施。喪家必須要到鄰近縣市「借用」,不僅路途遙遠不便,火化費用也比當地民眾貴1倍以上。這種「不平等」現象,讓彰化縣和嘉義縣民覺得自己是「次等喪家」。
據了解,臺灣去年死亡人數145,804人,其中火化者有130,886人,火化率89.77%。雖然比前年的90.14%略低,但火化遺體數則是增加1,523具遺體。民眾願意採行火葬,接受以火化方式處理遺體的觀念,雖然有些微的城鄉與地區的差距,但整體來說已經很普遍。
不過,臺灣各地的火化場分布則相當不平均。臺北市與新北市人口合計超過650萬人,但火化場卻各只有1處,每逢吉日火化棺木大排長龍。而臺南市187萬餘人,卻有4處火化場。花蓮縣雖然幅員狹長,但人口僅33萬多人,也有4處火化場。因此,各火化場火化爐的平均火化遺體數也有很大落差,花蓮縣、苗栗縣火化場每一火化爐年平均僅200餘具遺體;而臺北市、新北市與嘉義市則超過1,000具遺體。
另外,彰化縣與嘉義縣目前仍然沒有火化場設施,民眾遇有喪事,都要到鄰近縣市火化場排隊借用,火化費用卻要多付出一倍的金額(臺中市民使用臺中市立火化場免費,彰化縣民使用費用須繳納8,000元),讓彰化縣與嘉義縣的喪家覺得自己是次等的喪家。尤其是嘉義市的火化場,竟是設在嘉義縣境內的水上鄉。而這種以鄰為壑的作為,仍硬是要嘉義縣民較嘉義市民多繳交2,000元的火化費,豈不是更讓嘉義縣民作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