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活體捐器官首例 鄭金文捐腎給姊姊
被判死刑的囚犯鄭金文要把自己的腎捐給姊姊,亞東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今天將召開會議討論,若排除部分疑慮,確認適合捐腎後,即可執行捐腎手術。據了解,這是臺灣死刑犯活體捐贈器官的首例,即使在其他國家發生的案例也不多。
目前羈押在臺北看守所的鄭金文,因為姊姊許素琴有腎臟疾病,必須每天洗腎治療,且有生命危險。而他因犯下殺人案,被判死刑確定,因而想把自己的腎捐給姊姊。由於鄭金文是死刑犯,過去台灣不曾有死刑犯活體捐贈器官情形,因此法務部與衛生署都相當慎重處理這一件事,並基於人道考量,同意這件死刑犯的活體器官捐贈案。
臺北看守所表示,日前已戒護鄭金文到板橋亞東醫院,完成手術前健康評估、精神科評估、社會心理評估。待獲得核准後,隨時都可以戒護鄭金文進行捐腎手術。而鄭金文對於自己捐腎救姊姊,讓姊姊減去洗腎痛苦的決定,覺得很有意義。這幾天,鄭金文得心情很平靜,作息也一切正常。
鄭金文的姊姊許素琴在接受醫院的DNA與檢體比對,確認兩人的血緣關係無誤後,亞東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將於今天召開會議,審查相關文件及社會心理評估報告。
亞東醫院表示,若排除健檢時的不適合捐腎狀況,並經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才會與台北看守所、受贈人連絡協商,安排適合移植手術的時間。
據了解,鄭金文是因欠人債務未還,夥同朋友將前來向他討債的2名男子勒斃,再挖洞埋屍。最高法院認為鄭金文手段兇殘,今年6月判處死刑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