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公立骨灰龕位(納骨塔位)使用期限,將從無限期使用改為有限期20年,屆期可續租10年使用。逾期未辦理續期者,骨灰將以綠色殯葬(樹葬或海葬)方式處理。這種有期限使用的新做法,與臺灣公立納骨塔位有期限使用的方式相似。
香港骨灰龕長久以來都呈現短缺不足情形,民眾申請骨灰龕位安放,都要排隊等候許久。香港政府為加速骨灰龕位的輪流使用,利用骨灰龕位重新編配工作的開始,於15日刊憲公告這項新措施,並將於4月26日生效。
根據新的骨灰龕位使用規定,骨灰安放期為20年,期滿後每10年續期一次。期滿後兩年內沒有續期,主管的食環署也未能連絡到相關親人,骨灰將被移走,並以綠色殯葬方式處理。
香港政府指出,為充分利用龕位空間,部分龕位可以開放「一位數放」(此作法與臺北是公立塔位一樣),可以加放1個至3個骨灰罈,且使用期限是從最後一個骨灰罐安放日開始起算。
香港政府指出,香港的30年後死亡火化人數,將從2018年的4.7萬人,倍增至9.5人,骨灰龕位吃緊情況嚴重。未來將加強鼓勵民眾選擇綠色殯葬(樹葬、海葬)方式處理骨灰。
目前香港公立標準骨灰龕位(納骨塔位),每個龕位2800元港幣,大型龕位(骨灰罈)3600元港幣。未來收費將改為20年2400元港幣(標準龕位)、3000元港幣(大型龕位),續期每年120元及150元港幣。
《臺灣殯葬資訊網》108/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