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名牧師為了趕著去主持一場喪禮,駕車超速行駛,結果遭到警方攔下。警方在獲悉原因之後,雖然仍開了罰單,但法外留情,沒有扣照和扣車,讓牧師完成主持喪禮的任務。
據加拿大的媒體報導,大多倫多地區的一名牧師,周三下午在400號公路以時速150公里的速度開車奔馳。不久,牧師就被公路警察攔下。
警方說,牧師向攔檢的警察表示,他正趕去主持一場喪禮,因為即將遲到,所以車速過快了。
警方表示,基於「法律不外乎人情」,警方依法開出超速罰單,但沒有扣照,也沒有扣車,方便讓牧師繼續行程,前往主持喪禮。
不過,部分民眾獲悉後,認為警方執法不公。因為依照規定,超速50公里以上,屬於「瘋狂駕駛」(Stunt Driving),除了1萬元加幣的罰款,還要當場查扣駕照和車輛,並將人帶回警局訊問。
警方為此還在網路上進行民調,結果有300名網友表示意見,其中75%的民眾認同警方的處理方式,認為警方「特事特辦」是顧及人情的作法。
《臺灣殯葬資訊網》108/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