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表示,部分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者,因二親等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基於人道考量,開放民眾向所在地方衛生局提出外出申請。無論臨終探視、奔喪或辦理喪事均以1次1小時為限。
新冠病毒疫情流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上月初規定,為防止病毒入侵社區,對於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者,一律不得外出,連「探病、奔喪」都不行。這項規定雖是因為疫情考量,卻也讓許多民眾不能及時跟至親道別、送行,造成許多無法彌補的遺憾。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上午表示,部分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因二親等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基於人道考量,開放民眾向所在地方衛生局提出外出申請。
申請條件及相關流程、規定如下:
一、居家隔離/檢疫第5天(含)以後且無症狀者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且取得醫院同意探病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至指定醫療院所自費採檢。
三、取得檢驗陰性報告2天內,經醫院同意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外出,無論探病、奔喪或辦理喪事均以1次1小時為限。
四、外出時需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指揮中心表示,國內目前共18家指定醫療院所提供自費檢驗,相關費用由各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續將視需求適時增加院所數。
指揮官陳時中強調,外出以1小時為原則,違反會有處分,必要性則由衛生局評判,交通工具則希望越安全越好,陰性者兩天內可安排,不希望時間拉很長,這樣的規定其實算很嚴格,但畢竟現在是防疫關鍵期,大家還是要小心一點。
《臺灣殯葬資訊網》10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