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與新北市即日起實施互惠措施,市籍亡者在火化場火化統一收費兩千元,不加倍費用。 圖片來源:圖片來源:Pexels
為保障民眾跨縣市使用殯葬設施權益,桃園市與新北市即日起對兩市市民實施遺體火化費互惠措施,凡是桃園市籍與新北市籍亡者使用個別火化場遺體火化,統一收費為新台幣兩千元,不加倍費用。
新北市民政局表示,為保障民眾跨域使用殯葬設施權益,與桃園市達成共識,即日起取消雙方市民遺體火化加倍收費規定,互惠後一具遺體火化費用皆為兩千元,不受非設籍該市之亡者須三倍計費的規定。
民政局說,在殯葬資源有限的考量下,各縣市皆訂有非市民適用殯葬設施加倍收費的規定。例如臺北市對外縣市收費六千元,基隆對外縣市收費九千元,新北市則有補助至基隆火化的市民三千元,相等新北市民到基隆的收費與到臺北市一樣。
桃園市民政局禮儀事務科長游琇茹表示,因應新北市與桃園市等鄰近地區已形成共同生活圈,民眾治喪習慣多選擇就近辦理,為保障民眾跨域使用殯葬設施的權益,殯葬處透過基北北桃合作交流平臺研商,共識取消跨市火化額外加費,依「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管理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公告互惠。
新北市與桃園市於今(113)年三月開始進行殯葬合作評估,游琇茹說,兩市的公立火化場共有三處,包括桃園區、中壢區及新北市立火化場,申請人填寫申請書,檢附亡者死亡證明正本、亡者戶籍資料、申請人身分證明及與亡者身分關係證明文件,即可申請遺體火化服務。
此外,針對新北市議員石一佑建議民政局應每季追蹤數據,如果雙邊互惠比例失衡造成新北負擔加重時,應滾動式調整外縣市火化價格,以保障新北市民權益。新北市民政局回應,每年都有進行爭取經費,今年已汰換兩具爐具,汰舊換新工程也於12月15日前完工啟用,正著手規劃評估增爐工程。
新北市民政局說,以近五年數據推估,桃園市民每年來新北市約四百五十五名亡者,平均每月不到四十名,對火化爐量能影響不大。新北市每年約有六百五十名亡者至桃園市火化,互惠措施推行後,初估每年可為新北市民減少約二百六十萬元治喪經費,減輕市民負擔,也可免去舟車勞頓的辛勞。
楊子佛教禮儀台北服務處/撰文‧11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