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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前殯儀服務契約業者應具備一定規模,並獲得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許可。
- 消費者購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應與生前殯儀服務契約業者簽訂書面契約。
- 書面契約至少有五日之審閱期。
- 生前契約簽訂後十四日內,消費者得以書面向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解除契約。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應於契約解除日起三十日內,退還消費者已繳付之全部價款。
- 契約簽訂逾十四日,消費者要求終止契約或有違約情形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應於契約終止日起三十日內,退還該消費者全部價款至少百分之八十。消費者選擇分期繳付者,退還該消費者已繳付價款扣除契約總價至多百分之二十後之餘額。(即消費者要求解約或違約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至多只能要求契約價款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額,其餘消費者已繳付之價款,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應於三十日內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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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與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簽訂生前契約,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若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該將費用百分之七十五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
- 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應於電腦作業中,連結信託業者網站,供訂約之消費者查詢其繳納價款之百分之七十五交付信託業管理之功能。
- 消費者與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其他權益,等同於與殯葬服務業者簽訂殯葬服務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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