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對不符醫院婉拒 2死囚器捐無法如願
法務部長曾勇夫21日執行死刑犯曾思儒、洪明聰、黃賢正、陳金火、廣德強與戴德穎槍決,其中3人願意捐贈器官,曾思儒因患B肝、戴德穎遭醫院婉拒,無法順利遺愛人間,僅陳金火完成器捐程序。
據了解,高雄長庚等待腎臟、肝臟、眼角膜、心臟移植的病人約四百人,而全國等待器官移植病人更多達八千一百多人。去年三月法部執行死刑,死囚王國華、莊天祝簽署器捐同意書,行刑後高雄長庚飛車載送兩人遺體到院器捐,至少嘉惠十名病患。
此次高雄監獄死囚戴德穎生前簽署器官捐贈,但21日晚伏法後,高雄長庚拒絕替他摘器官,隨後被徵詢的義大醫院也婉拒。
據悉,法務部21日中午即提前告知各器官移植醫院準備,沒想到高雄長庚醫院婉拒替戴德穎進行器捐。法務部為此再三溝通,最後高雄長庚仍以手機簡訊發出新聞稿強調:「無法做出傷害台灣國際形象的舉動!」這次法務部選在國際人權團體揚言抗議之際執行槍決,死囚器捐變燙手山芋,讓各醫院承受不少壓力。
國際移植醫學會二○○八年曾發布「伊斯坦堡宣言」,明文禁止器官買賣、器官移植旅遊及利用死刑犯器官,醫界表示,這是國際醫學界「聖經」,若這次醫院配合死囚器官移植,未來醫師恐怕難以到歐美發表論文。
器官捐贈登錄移植中心董事長、成大醫學院外科教授李伯璋指出,由於以往多由林口長庚及高雄長庚執行死刑犯器捐,法務部和醫院也有默契,多先詢問這兩家醫院是否有執行死刑犯器捐的意願。此次高雄長庚表明不願意執行、高雄義大醫院也婉拒,衛生署知悉後詢問台南奇美醫院,但也被拒絕執行,後轉問成大醫院。因十幾年前成大醫院因曾進行死刑犯器官捐贈,過程死囚身體仍有反射動作,摘取器官的醫護人員心理壓力大,也不願意再執行死刑犯器捐。
至於北部,林口長庚醫院拒絕執行死刑犯器捐,亞東醫院因心臟功能不理想放棄。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主任魏崢指出,21日振興接獲通知有器官要進行捐贈,但因捐贈者有B型肝炎,受贈者不想因此感染B肝因而拒絕,就他所知,詢問振興前已有多家醫院拒絕。
台北榮總移植外科主任龍藉泉指出,20多年前北榮曾發生死刑犯器捐,送進醫院人沒死又送回刑場補一槍,最後未完成器捐,從這事件後,北榮移植團隊就開始思考死刑器捐問題,北榮目前不執行死刑器捐。
龍藉泉說,國內應該鼓吹更多人進行器官捐贈,而非鼓吹死刑犯捐器官,況且現行死刑器捐有腦死判定過程不完整,有適法性問題,醫師更面臨國際人權及醫師論文發表壓力。
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則說,台大一向不用死刑犯器官,國內十一個器官勸募網絡醫院,有醫院不願意摘取死囚器官、但可移植;有醫院以受贈者意願為主;有的是緊急才用;有的醫院則是完全拒絕,各醫院莫衷一是。
柯文哲表示,死刑犯器捐背後更大的議題是死刑究竟是否應廢除?國際上目前只有中國大陸和台灣兩個國家使用死刑犯器官進行器官移植,中國大陸九成五的器捐是來自死刑犯,台灣與大陸不同,但台灣政府卻沒有勇氣向國際表態,為自己使用死囚器官辯護。
林口長庚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江仰仁則認為,高雄長庚過去執行死刑器捐頗有經驗,此次公開發聲明拒絕執行相信會成為指標,讓更多醫院勇於基於國際人權因素拒絕死刑器捐。
但器官捐贈協會祕書長吳英萊認為,死刑犯被槍決代表罪惡結束,器捐是愛心起頭,應尊重死囚意願。
亞東醫院院長朱樹勳也指出,人權團體主張死刑犯在監所裡,就無法自由表達是否器捐意願,這是國外因不了解而產生的偏見;很多急待器官移植的病人瀕臨死亡邊緣,死囚愧對社會想捐器官卻被拒,有點可惜。
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主任魏崢也認為,既然死刑犯生前已表達器捐意願,「為何不完成死刑犯的心願?」應以救病人生命為主要考量。
發布日期:10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