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警訊:中市府籲勿參加台中市第一花園公墓法會
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對外宣稱將於近日辦理「癸巳年迎春祭祀法會」,並收取報名等費用,臺中市政府18日再次強調,該墓園因違反法人設立許可,市府已依民法撤銷設立許可,籲請民眾不要前往報名及繳費,或以郵局現金袋郵寄繳費,以保障自身權益。
市府民政局長王秋冬18日提出呼籲,百齡管理會已撤銷設立許可,並需向臺中地方法院辦理解散、清算、清算終結等事宜,其經管「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部分殯葬設施未申請設立及啟用許可,業經臺中市政府裁處「停止開發、興建、營運或販售墓基及骨灰(骸)存放單位,並處罰鍰」。
王秋冬籲請民眾及廠商勿投資、讓受及購買該公墓的納骨塔櫃位及墓區,以免產生殯葬設施無法合法使用、買賣無效等情事,以致權益受損。
王秋冬強調,台中市政府為維護民眾權益,將持續派員不定期稽查該公墓,禁止該公墓再營運及販售,亦呼籲民眾切勿投資、讓受及購買該公墓之殯葬設施。
除了消費者權益外,殯葬業者亦應特別注意,依殯葬管理條例第63條規定,「殯葬服務業不得提供或媒介非法殯葬設施供消費者使用。」同條例第96條規定「殯葬服務業違反第63條規定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殯葬業者若媒介喪家使用該該公墓相關違法設施,亦可能觸法遭罰。
發布日期:10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