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器官捐贈目前需經過兩次的腦死判定,加上國人捐贈風氣仍有待推廣,以致每年有七、八千人苦苦等候器官移植,去年捐贈者就不到200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將討論「無心跳捐贈」摘取器官的準則,初步訂定,需經兩位專科醫師判定死亡,撤除維生設備後,心跳停止兩分鐘可摘取器官移植。
為了改善長期以來器官捐贈數與等候移植人數間的差距,除現行經腦死判定的捐贈外,國內正考量以心臟停止跳動後進行捐贈作業的可行性,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22日下午將邀集各界討論相關的作業程序。
「無心跳器官捐贈摘取準則」由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操刀撰寫。柯文哲說,不少患者有意願捐贈器官,卻不符合腦死判定程序。例如他曾經遇過一名研究生因為躁鬱症跳樓自殺,急救輸血1萬6000cc仍血流不止,骨盆腔全碎,媽媽知道救不回來,願意讓兒子捐贈器官,但是研究生沒有腦死,完全不符合腦死判定程序,家屬的一番美意只能作罷。
還有一些車禍、外傷的患者,如果傷及肺部,在腦死判定程序中,有一道程序是「停止呼吸測試」,需停止呼吸器10分鐘,患者根本撐不過腦死判定階段。
在準則中初步訂定,經兩名相關專科醫師確定為生命末期、死亡已不可避免、並在家屬同意撤除維生設備、心跳停止2 分鐘後,可以摘取器官。
柯文哲也說,心跳停止的器官捐贈者,除了心臟之外,其他器官都可以捐贈,不過術後的移植成功率較腦死捐贈者差。因此國外作法認為對於需腎臟移植者幫助最大,因為腎臟移植若失敗,還可繼續洗腎。
以國外的經驗,同意無心跳器官移植後,約有8%至25%的換腎者,是接受無心跳的器官移植。(照片來源: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