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前往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的情況越來越普遍,但大陸器官來源不明,風險相當高。衛生署企畫處處長石崇良日前在立法院表示,衛生署將提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草案」,約束境外器官移植的仲介行為。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邀請國際專家來台灣舉辦座談會,討論境外器官移植的醫療安全立法趨勢。出席座談會的台聯立委林世嘉表示,兩岸交流頻繁,從2000年到2011年,台灣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中,高達8成前往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但中國大陸的器官來源不明,不管是病人或醫師,都承受極大的醫療、法律與道德風險。林世嘉表示,她將提案修法,杜絕器官買賣交易行為,並透過生前預立遺囑的方式捐出可用器官,不讓器官買賣跨國流動。
衛生署企畫處處長石崇良表示,目前對境外器官移植沒有明文規範,衛生署將提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草案」,約束境外器官移植仲介行為。他說,98年時衛生署曾送「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全文修正案,裡面就有對境外移植的相關約束,衛生署上會期就提過,因為立委屆期不連續,所以衛生署會再根據上次版本,聽過國內外專家做法後,再修一個版本送進立法院。
民間團體主張參考美國家族配對交換制度,逐步開放親等限制及不同家族間捐贈。石崇良表示,將聽取各方意見,於立法院本會期提出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