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死亡 屍體須1天內入殮火化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發布「傳染病防治」最新公告,被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的新型冠狀病毒,鑑於目前全球對於這個病毒還不了解,且患者死亡率高,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說,這次公告把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死者採取較謹慎的處置方式,要求屍體必須24小時內入殮火化。
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第一類的傳染疾病,當病患一旦確診罹患後,必須馬上到衛生署指定的醫院,進行隔離治療,例如天花、鼠疫、H5N1流感等,但第二類流行病,醫師可以視病況的嚴重性,來決定病患是否需要隔離治療,例如登革熱、阿米巴性痢疾,德國麻疹等。目前台灣民眾罹患炭疽病所展現的病徵,還不需歸類在第一類,所以改列為第二類。
疾管局說,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的防制措施,除了必要時需要到指定機構隔離治療外,若是因病死亡後,第四類傳染病除了火化外,若是選擇土葬,必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核可。此次修正庫賈氏病大體,必須以攝氏1000度以上的高溫火化,並且持續30分鐘以上,並且規定不得土葬;至於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因該病還未確切完全瞭解,所以修正為24小時內入殮並火化。
發布日期:102/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