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核處福園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福壽陵園納骨塔」啟用許可過程,一再遲誤,且未依訴願決定意旨另為適法處分,行政怠惰,損害人民訴願救濟權益。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2年4月10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錢林慧君提案,糾正花蓮縣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福園公司納骨塔於98年竣工並取得使用執照,花蓮縣政府遲未准駁福園公司所提納骨塔啟用許可申請,2度訴願後,內政部決定撤銷花蓮縣政府原處分,縣府仍置若罔聞,延宕迄今逾1年,仍未作准駁處分。
糾正案文指出,福園公司納骨塔早已依法取得設立許可,花蓮縣政府一再遲誤,不依訴願決定意旨另為適法處分,行政怠惰,損害人民訴願救濟權益。
發布日期:10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