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造家族墓塜毀人墳墓 法院依竊盜罪判刑
彰化市一名林姓男子為了改造家族墓塜,竟破壞他人建造的墳墓及墓碑,再改葬自家祖先骨骸當祖墳,案經被害人發現提出告訴,法官依共同竊盜罪,將林某及吳姓土公仔各判處有期徒刑9月、8月。
林姓男子的祖先墳墓在南投縣,2010年9月間,他為了打造「林氏佳城」的家族墓塚,與吳姓「土公仔」在彰化市第二公墓尋找適當墓地,看上公墓內一塊被蔡姓家族占有的國有土地101.39平方公尺,並獲悉蔡家雖立完整的墓碑,但墓穴沒有埋葬遺體。
林某明知該墓地為他人所建造,卻仍以40多萬元代價,委託吳政吉破壞蔡家的空墓後,改葬林家祖先的骨骸當祖墳。事後,蔡家後人查覺報警。彰化地方法院日前依共同竊盜罪,將林、吳兩人各判徒刑。
發布日期:10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