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過世可以保留身分證? 內政部同意截角留念
親人過世到戶政機構辦理除戶時,想要保留身分證可以嗎?現行戶籍法規定,家屬辦理除戶手續,除刪除戶口名簿上的人名,也要繳回過世親人身分證,由戶政人員當面剪斷,以示作廢,再統一集中銷毀。有些家屬看到逝世親人的身分證被剪成兩半,當場放聲痛哭,內政部最近通知各縣市,同意以截角方式,讓民眾將親人身分證留下來當紀念。
民眾為過世親人辦除戶時,想保留親人身分證當紀念,卻常因違反戶籍法無法如願。花蓮一名男子今年初到吉安鄉戶政事務所,為阿嬤辦理死亡登記,想保留阿嬤身分證紀念,戶政所人員礙於法令拒絕;但男子苦苦哀求,戶政所考量情理,將身分證剪掉一角,象徵作廢,讓男子帶回家當紀念。
還有戶政人員說,有時他們只能偷偷教民眾「乾脆申報身分證遺失」,這樣就可以留下過世親人的身分證;但如果傳出去戶政人員會受處分。
對於內政部的這項考量人情變通措施,有戶政人員表示,既此舉兼顧情理,又不會讓戶政人員陷入違法的兩難。
發布日期:10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