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死刑犯欲捐器官給家人遭拒 理由為行刑前無法康復
美國俄亥俄州1名死刑犯希望能在受刑前捐出器官給家人,卻遭監獄拒絕。拒絕的理由是,這名死刑犯沒有辦法在行刑前康復執行死刑。為此,俄亥俄州州長凱西克(John Kasich)同意延後死刑至7月2日,讓當局評估是否有可能捐贈。但目前來看,時間顯然還是不夠。
根據美聯社報導,菲力普斯去年11月表示希望捐腎給正在洗腎的母親,若有可能也想捐贈心臟給他的手足。監獄當局拒絕這項要求,但俄亥俄州州長凱西克(John Kasich)同意延後死刑至7月2日,讓當局評估是否有可能捐贈。
40歲的菲力普斯(Ronald Phillips)將在7月2日接受死刑,如果要在行刑前康復,菲力普斯必須在今(23)日完成捐贈手術,不過由於菲力普斯尚未完成捐贈相關手續,故無法順利依照時程開刀捐贈。
俄亥俄州表示,當局有義務確保死刑犯在行刑前健康無虞。犯罪矯正當局發言人表示,任何接受手術的死刑犯,基於人道理由必須先復原。
而俄亥俄州當局因已在兩個月前就提醒菲力普斯這個月23日的期限,他們表示,由於菲力普斯未與其家人配合捐贈和行刑的程序的時程,以致無法於執行死刑前恢復健康。他們並已寫信給菲力普斯的律師,讓他們了解這個狀況。
《臺灣殯葬資訊網》10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