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8歲女童解剖照外流 殯葬業者緩起訴
因認教育局等單位未督促女童入學導致悲劇發生,以手機拍下8歲女童10秒解剖畫面,並轉交民代與媒體尋求輿論力量的余姓女性殯葬業者,1日被檢方以情堪可恕依洩密罪處分緩起訴1年,並需支付國庫5萬元。
余姓業者今年4月22日下午2點,利用業務關係在第二殯儀館協助檢警解剖女童遺體,以手機攝錄女童在解剖檯的畫面達10秒;余女當天下午即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將影片傳送給北市某議員助理及陳姓記者,陳姓記者後於5月1日將照片刊登在網路新聞。
檢方指出,余女到案坦承不諱、深感悔悟,表示因為在處理女童後事過程,認為教育局相關單位未督促女童入學,錯失女童受關懷及救助的機會,而想尋求民意代表或社會輿論的力量,來促使相關單位正視此問題,才會將影片洩漏。
檢察官偵結,認余女情堪可恕、並無前科,在徵得被害女童母親同意後,依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處分緩起訴1年。
《臺灣殯葬資訊網》103/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