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02年度辦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殯葬管理業務績效評量,評量結果分別由臺北市政府及桃園縣政府榮獲甲組及乙組優等,另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和嘉義市政府併列甲組甲等,宜蘭縣政府、苗栗縣政府、南投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和花蓮縣政府併列乙組甲等,內政部今(28)日下午2時於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頒發優等獎狀。
內政部表示,直轄市、縣(市)政府殯葬管理業務績效評量是由各地方政府就殯葬行政、殯葬服務業、殯葬設施及殯葬行為等管理及服務面向填報自我評量成績後,再由中央遴聘學者專家共同組成評核小組至各地方政府辦理實地考評,自100年度起每2年辦理1次,102年度是第2次辦理,也是第1次依各直轄市、縣(市)法定指揮監督權責的不同,將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分為甲組(直轄市、市)及乙組(縣)進行評量作業。
內政部說明,本次接受表揚的甲組優等臺北市政府,在100年度即是全國唯一榮獲優等的地方政府,無論在殯葬設施的設置及經營、殯葬服務業評鑑制度的建立與執行、環保自然葬的推廣及服務措施的創意價值等方面,均是臺灣地區的楷模表率;另外本次同獲表揚的乙組優等桃園縣政府,則是全國第1個成立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專戶的地方政府,同時在地方殯葬法規的建置、殯葬服務業管理、鄉(鎮、市)殯葬資訊系統統合及申訴管道建構等方面,均值得其他地方政府觀摩學習。
內政部指出,經過2次評量比較發現,地方殯葬自治法規完成度由62%提升至75%、未辦理殯葬服務業評鑑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由9處減少為4處,評量成績甲等者也由3處增加為9處,顯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殯葬管理業務績效均有明顯的提升。
內政部期許透過每2年辦理1次殯葬管理業務績效評量,可以加強地方首長對殯葬業務的重視,強化地方政府對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之管理,有效提升整體殯葬服務品質,減少殯葬業者與民眾間消費糾紛。地方政府並可藉由評量機會,加強橫向聯繫,學習其他直轄市、縣(市)優點,以積極、主動及創新性殯葬業務服務,滿足社會需求及貼近往生者家屬感受,讓民眾確實感到無後顧之憂,也希望社會大眾不吝給予地方基層殯葬業務服務人員掌聲及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