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個非營利機構Uniform Law Commission近日提出一有關網路繼承法案,指出網絡時代,不分年齡層都會使用網路,因此應該讓死者親屬有查閲死亡親人電子帳號的權利,此法案若通過,華盛頓州内每個人的網上身份及資料將成爲可承繼的資產的一部分。
由於網路的使用已越來越普遍,而網路上的發表、個人的資料處理和保存等,這些資產可能包括一些知識財產、著名網誌、甚至網絡遊戲中的角色及其財產等等,都可能有可觀的價值。因此,如何處理一個過世的人的電子資產,已成為網絡年代很重要的問題。
根據美聯社報導,美國非營利機構Uniform Law Commission近日提出一有關網路繼承法案,認為應該以法律落實亡者的親人有查閱電子帳號及繼承的權利。
報導指出,美國一位威廉斯女士 (Karen Williams)曾一度為要查閲逝去兒子的Facebook帳號而打官司。她說「我明白爲何有些人死後也不想分享一切,但對我而言,突然的失去了兒子,他碰過的任何東西都對我們意義重大。如果我們還活在會收藏一箱箱放滿信件的鞋盒的年代,根本不會有這個問題。」
但消息一出,也有反對的聲浪,主張維護個人隱私的團體對此法案有所保留。其中一位代表麥卡爾(Ginger McCall)則批評此法案,認為電子世界和現實世界完全不同,現實世界沒有人會把十年來對數以百計的人說的每一段話存放在床底。
多數人以爲自己可以把密碼告訴親屬或直接把密碼放入遺囑。但其實大多數網站的條款及細則都禁止用戶以外的人登入,所以嚴格來講親屬都不能查閲死者的電子帳號。現時不少網站都會嘗試自行訂立辦法解決用戶逝世的問題。例如Facebook會紀念已逝世的用戶,讓其用戶已確認的朋友瀏覽相片及其他帖子。至於goolge旗下的Gmail和Youtube則會刪除或合併太久未有動態的帳戶。(圖片來源:美聯社)
《臺灣殯葬資訊網》10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