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一家葬儀社去年底辦理一場告別式,儀式開始前,樂師演奏「針線情」樂曲,結果被「臺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以違反著作權法提告。禮儀社陳姓負責人解釋,當天樂師請假,喪家家屬自行演奏,而且地點是在喪宅,不是殯儀館,經撤銷告訴,檢方以不起訴處分。
據葬儀公會透露,雲林縣日前有4家葬儀業者遭到控告侵犯著作權。除了上述因演奏「針線情」被告的殯葬業者外,另有一家以1萬元價格與原告和解,還有2家則還在訴訟中。
喪禮使用樂曲是否侵犯著作權問題,一直爭論不休。目前臺灣喪禮中,包括念佛機、回憶光碟及告別式場的樂隊演奏,都有使用到樂曲而牽扯到音樂或歌曲的著作權問題。
2年前,就有許多聲稱擁有念佛機樂曲著作權的單位,到各地殯儀館暗中錄音錄影存證後,向禮儀社提告。結果有殯葬業者不想多事而和解的,有不起訴處分的,也有判處無罪的。
據了解,經濟部曾以著作權主管機關立場,解釋有關喪禮中使用音樂,音樂著作權人、殯葬業者、樂團演奏者與喪家的相關權利問題。不過仍有多殯葬業者仍不甚了解法令,或花錢和解消災,或簽約付費了事,也有據理力爭,拒不妥協者。
《臺灣殯葬資訊網》10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