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科第一站
考試方式、評分標準、考試範例及答題技巧
考試方式
術科第一站考的是【治喪流程規劃書與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實務技能】,也就是分兩階段,考兩份試卷。第一階段先考「治喪流程規劃書」,考完交卷後,才可以領取第二階段試題;第二階段考的是「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總共這一站考試時間60分鐘,兩個階段的考試,考生可以自行調配時間。
這一站考卷作答是採填空方式,考試前要先抽出1個情境題作為考試題目,再根據這個情境題所指示內容進行兩份試卷的填答。所謂情境題就是舉一個例子,內容設定亡者資料、家屬成員、在哪裡治喪、宗教信仰為何……等等情境,考生以抽到的情境來回答題目。
要注意的是,考生要在60分鐘內完成測試,考試開始30分鐘才能交卷。這一站兩份試卷加起來總分為100分,「治喪流程規劃書」配分為60分,「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配分為40分,總計要達到60分才及格。
答題技巧
第一階段「治喪流程規劃書」,考生要依試題題目所指定的情境內容,規劃撰寫從接案後遺體安置,到後續關懷之治喪流程規劃書。
第二階段「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考試,包括「填空及選擇」及「契約完整度」兩個部分。考生要依據內政部發布的「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自用型、家用型)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按指定情境,在規定的答案紙上作答。最後還要完成整份殯葬服務契約(或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的裝訂。
兩個階段的填答,考生都要使用藍色(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使用鉛筆作答不計分。答案如有塗改可以使用修正液(帶)或橡皮擦,答題時要依試題說明依題號順序在所附答案紙上作答。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填答時若撰寫同義字詞,或多寫文字,只要不影響原字詞意思者都不會扣分,但是第二階段的契約考試,只要涉及金額一律要以大寫書寫,否則以答錯論。
評分標準
第一階段「治喪流程規劃書」評分採「扣分方式」,每個空格內的文字內容填寫錯誤或未填寫者,應予扣分,最多扣至0分為止。)書寫錯字每1字扣分2分,錯5個字以上該空格以0分計。
第二階段「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評分標準包括「填空暨選擇作答是否正確」及「契約文件是否完整」。填空暨選擇部分,考生須針對契約條文及附件內容劃有底線,並標示題號處(如①、②、③、④…等)進行作答。須要用「填空」方式作答者,則應填入適當文字;須以「選擇」方式作答就應就條文下方虛線框處所提示之「參考答案」,將正確編號(如A、B、C…等)依序填入作答區。最後,考生還要將契約書及其必要之附件以釘書機依順序裝訂。答案紙一律訂在首頁。
考試題目範例‧考卷試題‧參考答案
【第一階段】「治喪流程規劃書」
一、考試題目範例
情境說明:【情境類型:館內治喪、民間信仰】
(一)賴小同先生民國31年3月22日生,99年5月20日(農曆4月8日)上午5時10分因腎衰竭病逝於高雄市立醫院,妻李美女,父母尚存,育有女1人賴小美,兄長賴大同、兄嫂陳美麗、孝姪賴小強、妹妹賴小英、妹婿張成功、外甥張小功,賴府家住十全路大廈10樓,室內空間很狹小,無法布置豎靈檯,賴小同先生與其家屬雖無特別宗教信仰,但逢社區廟慶,亦會拿香跟拜。家屬希望至少完成頭七儀式後再辦理出殯,不過由於家屬成員或因工作或因求學等因素,也不希望停殯期間超過一個月。
(二)家屬預估將發出250份訃聞,預計會有200人參加家公奠禮。目前擇日共有
99年5月20日、5月21日、5月25日、6月3日、6月25日上午7點為小殮(穿衣)吉時,高雄市立殯儀館(附設火化場)於99年5月20日、5月25日、6月3日、6月25日上午9時至12時有各式禮廳可供租賃,家屬希望奠禮後,開放親朋好友瞻仰遺容,之後隨即火化,火化後靈骨另擇99年7月3日安厝於高雄○○寶塔,未出殯前,遺體暫時冰存殯儀館。
(三)另查閱萬年曆,農曆99年6月份緊接著另一個月的閏6月。又李美女與賴小同夫妻倆鶼鰈情深,李美女不但在治喪期間悲慟不已,辦完喪禮之後極可能難以走出傷痛。
*請依上述提示情境,規劃撰寫從接案後遺體安置到後續關懷之治喪流程規劃書(作答要領:於治喪規劃書之「服務流程」、「日期時間」、「服務項目」及「服務說明」等欄之空白引號內規劃填寫適當文字內容。)
二、考卷試題
治喪流程規劃書考卷範例
三、參考答案
治喪流程規劃書參考答案
【第二階段】「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
一、考試題目範例
【情境類型: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
(一) 李金河老先生民國18年2月23日生,於102年6月20日因呼吸困難急送臺中榮民總醫院,並住進加護病房,期間醫院已數次發病危通知,預告李老先生狀況相當不樂觀,家屬打算及早準備後事,於是次女李小珍(以下簡稱李女)經友人介紹下,在102年6月24日前往「弘海生命禮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海公司)臺中市聯絡處,想先瞭解治喪事宜,經初步洽談後,弘海公司提供一份「弘海生命殯葬服務契約」範本,讓李女帶回研究考慮,2 天後李女決定與弘海公司簽約,雙方約定內容重點如下:
1.靈位及告別式均在自宅辦理,並採中式禮儀,家屬同意將李老先生遺體火化後骨灰進塔,因納骨塔位家屬已先預訂,將自行處理。
2.總費用為新臺幣25萬元整,但不包含火化及開立火化證明等規費,公司接受信用卡付款,約定先付給公司一成訂金,餘款等到全部服務完成後再給付。
3. 若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弘海公司之事由,導致原約定殯葬服務項目或商品無法提供時,得要求該公司扣除相當於該項服務或商品之價款。
(二) 102年7月2日上午李老先生於該醫院過世,隨即依約由弘海公司派員將遺體接至李宅,之後於7月24日上午9時假李宅設家奠禮、10時設公奠禮。
*請依上述提示情境,完成以下殯葬服務契約(於答案卷作答),並依規定裝訂完整。
二、考卷試題
殯葬服務契約考卷範例 (1) (2) (3) (4)
三、參考答案
殯葬服務契約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