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殯葬管理條例》修正案,全國約450座寺廟附設的納骨塔因此獲得就地合法,解除內政部最棘手的寺廟違法納骨塔問題。不過,現有合法的殯葬設施業者則大呼「太不公平了!」認為政黨為了選舉選票,把遵守法令的順民出賣了!
據了解,寺廟附設納骨塔問題一直困擾著內政部。因為寺廟附設的納骨塔到目前為止,幾乎全都不合法!但是,礙於宗教團體的政治力量,以及依法拆除這些違法納骨塔設施可能引起的社會問題,讓內政部進退兩難,寺廟附設納骨塔問題成為內政部的燙手山芋!
依據現行《殯葬管理條例》第72條規定:「本條例公布施行前,寺廟或非營利法人設立五年以上之公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得繼續使用。但應於二年內符合本條例之規定。」也就是說,依據舊有法令,寺廟附設的納骨塔應於93年7月17日前,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取得合法啟用執照。
但是,《殯葬管理條例》施行迄今已近10年,卻沒有任何附設納骨塔的寺廟依法令規定辦理登記。主要原因是這些寺廟附設的納骨塔都不符合《殯葬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即便是在規定的2年期限內依規定辦理登記,也因不符合殯葬設施應有的規定而不能獲得通過。
儘管內政部於95年民進黨執政時,曾表態要拆除這些不合法的違規納骨塔,但是立即面臨各種排山倒海而來的壓力,除了宗教團體透過政治力量來阻擋外,內政部也擔心因此引起的社會問題,因此最後以不了了之收場。
據了解,對於寺廟附設納骨塔問題,宗教團體始終表達「就地合法」的立場,要政府概括承受,給予合法地位。雖然內政部明知宗教團體這樣要求太蠻橫,但是在選舉選票的考量下,國民黨和民進黨一樣,都不敢得罪宗教團體,而在這次審查《殯葬管理條例》修正案時做出讓步和妥協,讓寺廟附設納骨塔就地合法。
儘管此舉立即引來現有合法殯葬設施業者的大聲抗議,認為此舉太不公平!過去他們花費數年甚至十餘年時間,依各項政府嚴苛規定辦理申請,好不容易才取得合法資格,但是這些宗教團體卻用蠻橫力量,把非法變合法,兩個政黨聯手把他們這些遵守法令的順民就這樣出賣了!
或許,這就是「形勢比人強」!畢竟合法殯葬設施業者全國不過數十家,與宗教團體數百萬信眾比較,合法殯葬設施業者被犧牲是當然的事了!(10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