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會議通過「墳墓遷葬補償費及救濟金發給辦法」,提高遷葬補償費金額,從每平方米6000元,提高為9500元,最高可獲得15萬2000元。預計106年起實施,預估逾10萬戶墓主受惠。
臺北市殯葬處表示,為改善市區景觀,鼓勵民眾自行遷葬,現已有98%以上的民眾死後都採火葬,並將骨灰存放在靈骨塔,但臺北市仍有許多早期闢建的土葬墓區,隨著環保意識抬頭,加上北市寸土寸金,殯葬處近年來頻頻推動「遷葬」。
據殯葬處統計,北市列管的老舊土葬公墓共有55處,從88年起至102年,已遷葬17處、約4萬座墳墓,目前還有38處公墓,若扣除今年計畫遷葬的景美第11、南港第6及北投第3公墓後,北市仍有35處公墓、259公頃墓區,約13萬9000座墳墓待遷葬。
殯葬處長黃雯婷表示,單單是遷葬到塔位,就要花上5、6萬元,這還不包括雇工、起掘的費用,因此為了鼓勵民眾自行起掘,決定提高補償費用,增加遷葬誘因。
黃雯婷說,過去遷葬補助費,每一平方米補助6000元,如今提高為9500元,最低補助6萬元,上限為15萬2000元,合葬者每增加一骨灰(骸)加發補償費5000元。
《臺灣殯葬資訊網》104/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