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外劃定之自然葬即稱之為植存。目前國內現有之植存做法葬區為新北市金山環保生命園區,該區為公墓外劃定的自然葬設施,其係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九條母法精神,再依據原《臺北縣骨灰拋灑植存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為實施骨灰拋灑或植存,本府得會同相關機關於公有之公園、綠地、森林或其他陸地,劃定骨灰拋灑或植存專區,並公告之。」實施之自然葬墓園。